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学校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

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0866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第二条 学校简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866年的福建船政学堂,已有157年办学历史,是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发轫地。学校始终将自身发展熔铸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持续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始终坚持立足交通、服务行业、强化内涵,学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省内前列。

学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改革、强化质量、优化特色,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学校先后创建成为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历获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等,当前正全力谱写创新船政、质量船政、文化船政的新时代乐章,着力提质培优,积极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352人,其中教授52人、博士5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技能能手及福建省杰出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技能大师23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现有14个教学机构、42个招生专业,设有航海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交通土建、汽车运用与智能技术、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与智慧交通等9大专业群,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招生占比超过85%,形成海、陆、空、轨“四位一体”的全方位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专业群发展体系和育训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三条 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福建省和浙江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3.其他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在同一院校专业内或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六条 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因病引起的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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